定州市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叮咛店镇怀德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沙河定州市段(定无公路桥~定深公路桥)防洪整治工程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东南(东至南王村土地、南至国有土地、西至定无公路桥、北至怀德村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定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沙河定州市段(定无公路桥~定深公路桥)防洪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定行审项目〔2019〕429号),用于沙河定州市段(定无公路桥~定深公路桥)防洪整治工程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7546公顷,详见《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征地范围位于我市第Ⅴ区片,区片价标准为7.8万元/亩。具体补偿标准以市政府批复的《定州市超长期特别国债水利项目建设征地实施方案》为准。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村集体土地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农用地按照不低于征地区片价的10%的标准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怀德村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定州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4月23日至2025年5月22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本公告可在定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特此公告。
联系人:屈 萌 联系电话:03122612026 地址:叮咛店镇人民政府
定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3日
定州市人民政府
征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叮咛店镇南王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沙河定州市段(定无公路桥~定深公路桥)防洪整治工程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东至子远村土地、南至国有土地、西至怀德村土地、北至南王村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定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沙河定州市段(定无公路桥~定深公路桥)防洪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定行审项目〔2019〕429号),用于沙河定州市段(定无公路桥~定深公路桥)防洪整治工程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5028公顷,详见《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征地范围位于我市第Ⅴ区片,区片价标准为7.8万元/亩。具体补偿标准以市政府批复的《定州市超长期特别国债水利项目建设征地实施方案》为准。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村集体土地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农用地按照不低于征地区片价的10%的标准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南王村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定州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4月23日至2025年5月22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本公告可在定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特此公告。
联系人:屈 萌 联系电话:03122612026 地址:叮咛店镇人民政府
定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3日
定州市人民政府
征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叮咛店镇子远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沙河定州市段(定无公路桥~定深公路桥)防洪整治工程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东至赛里村土地、南至国有土地、西至南王村土地、北至子远村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定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沙河定州市段(定无公路桥~定深公路桥)防洪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定行审项目〔2019〕429号),用于沙河定州市段(定无公路桥~定深公路桥)防洪整治工程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1.7469公顷,详见《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征地范围位于我市第Ⅴ区片,区片价标准为7.8万元/亩。具体补偿标准以市政府批复的《定州市超长期特别国债水利项目建设征地实施方案》为准。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村集体土地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农用地按照不低于征地区片价的10%的标准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子远村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定州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4月23日至2025年5月22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本公告可在定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特此公告。
联系人:屈 萌 联系电话:03122612026 地址:叮咛店镇人民政府
定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3日
定州市人民政府
征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叮咛店镇赛里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沙河定州市段(定无公路桥~定深公路桥)防洪整治工程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东至中流村土地、南至国有土地、西至子远村土地、北至赛里村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定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沙河定州市段(定无公路桥~定深公路桥)防洪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定行审项目〔2019〕429号),用于沙河定州市段(定无公路桥~定深公路桥)防洪整治工程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1.0782公顷,详见《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征地范围位于我市第Ⅴ区片,区片价标准为7.8万元/亩。具体补偿标准以市政府批复的《定州市超长期特别国债水利项目建设征地实施方案》为准。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村集体土地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农用地按照不低于征地区片价的10%的标准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赛里村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定州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4月23日至2025年5月22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本公告可在定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特此公告。
联系人:屈 萌 联系电话:03122612026 地址:叮咛店镇人民政府
定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3日
定州市人民政府
征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叮咛店镇中流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沙河定州市段(定无公路桥~定深公路桥)防洪整治工程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东至西杨村土地、南至国有土地、西至赛里村土地、北至中流村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定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沙河定州市段(定无公路桥~定深公路桥)防洪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定行审项目〔2019〕429号),用于沙河定州市段(定无公路桥~定深公路桥)防洪整治工程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7167公顷,详见《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征地范围位于我市第Ⅴ区片,区片价标准为7.8万元/亩。具体补偿标准以市政府批复的《定州市超长期特别国债水利项目建设征地实施方案》为准。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村集体土地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农用地按照不低于征地区片价的10%的标准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中流村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定州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4月23日至2025年5月22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本公告可在定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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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屈 萌 联系电话:03122612026 地址:叮咛店镇人民政府
定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3日
定州市人民政府
征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叮咛店镇西杨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沙河定州市段(定无公路桥~定深公路桥)防洪整治工程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东至东杨村土地、南至国有土地、西至中流村土地、北至西杨村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定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沙河定州市段(定无公路桥~定深公路桥)防洪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定行审项目〔2019〕429号),用于沙河定州市段(定无公路桥~定深公路桥)防洪整治工程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1.4283公顷,详见《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征地范围位于我市第Ⅴ区片,区片价标准为7.8万元/亩。具体补偿标准以市政府批复的《定州市超长期特别国债水利项目建设征地实施方案》为准。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村集体土地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农用地按照不低于征地区片价的10%的标准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西杨村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定州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4月23日至2025年5月22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本公告可在定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特此公告。
联系人:屈 萌 联系电话:03122612026 地址:叮咛店镇人民政府
定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3日
定州市人民政府
征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叮咛店镇东杨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沙河定州市段(定无公路桥~定深公路桥)防洪整治工程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东至西张谦村土地、南至国有土地、西至西杨村土地、北至东杨村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定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沙河定州市段(定无公路桥~定深公路桥)防洪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定行审项目〔2019〕429号),用于沙河定州市段(定无公路桥~定深公路桥)防洪整治工程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9610公顷,详见《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征地范围位于我市第Ⅴ区片,区片价标准为7.8万元/亩。具体补偿标准以市政府批复的《定州市超长期特别国债水利项目建设征地实施方案》为准。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村集体土地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农用地按照不低于征地区片价的10%的标准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东杨村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定州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4月23日至2025年5月22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本公告可在定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特此公告。
联系人:屈 萌 联系电话:03122612026 地址:叮咛店镇人民政府
定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3日
定州市人民政府
征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叮咛店镇西张谦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沙河定州市段(定无公路桥~定深公路桥)防洪整治工程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东至定深公路桥、南至国有土地、西至东杨村土地、北至西张谦村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定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沙河定州市段(定无公路桥~定深公路桥)防洪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定行审项目〔2019〕429号),用于沙河定州市段(定无公路桥~定深公路桥)防洪整治工程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1.0383公顷,详见《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征地范围位于我市第Ⅴ区片,区片价标准为7.8万元/亩。具体补偿标准以市政府批复的《定州市超长期特别国债水利项目建设征地实施方案》为准。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村集体土地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农用地按照不低于征地区片价的10%的标准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西张谦村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定州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4月23日至2025年5月22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本公告可在定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特此公告。
联系人:屈 萌 联系电话:03122612026 地址:叮咛店镇人民政府
定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3日
定州市人民政府
征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高蓬镇钮店社区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沙河定州市段(定无公路桥~定深公路桥)防洪整治工程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东北(东至六家村土地、南至钮店社区土地、西至定无公路桥、北至国有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定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沙河定州市段(定无公路桥~定深公路桥)防洪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定行审项目〔2019〕429号),用于沙河定州市段(定无公路桥~定深公路桥)防洪整治工程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3892公顷,详见《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征地范围位于我市第Ⅴ区片,区片价标准为7.8万元/亩。具体补偿标准以市政府批复的《定州市超长期特别国债水利项目建设征地实施方案》为准。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村集体土地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农用地按照不低于征地区片价的10%的标准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钮店社区居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定州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4月23日至2025年5月22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本公告可在定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特此公告。
联系人:马朝阳 联系电话:03122722001 地址:高蓬镇人民政府
定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3日
定州市人民政府
征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高蓬镇六家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沙河定州市段(定无公路桥~定深公路桥)防洪整治工程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东至国有土地、南至六家村土地、西至钮店社区土地、北至国有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定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沙河定州市段(定无公路桥~定深公路桥)防洪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定行审项目〔2019〕429号),用于沙河定州市段(定无公路桥~定深公路桥)防洪整治工程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6939公顷,详见《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征地范围位于我市第Ⅴ区片,区片价标准为7.8万元/亩。具体补偿标准以市政府批复的《定州市超长期特别国债水利项目建设征地实施方案》为准。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村集体土地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农用地按照不低于征地区片价的10%的标准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六家村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定州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4月23日至2025年5月22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本公告可在定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特此公告。
联系人:马朝阳 联系电话:03122722001 地址:高蓬镇人民政府
定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3日
定州市人民政府
征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高蓬镇南王家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沙河定州市段(定无公路桥~定深公路桥)防洪整治工程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东至位村土地、南至南王家庄村土地、西至国有土地、北至国有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定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沙河定州市段(定无公路桥~定深公路桥)防洪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定行审项目〔2019〕429号),用于沙河定州市段(定无公路桥~定深公路桥)防洪整治工程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8351公顷,详见《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征地范围位于我市第Ⅴ区片,区片价标准为7.8万元/亩。具体补偿标准以市政府批复的《定州市超长期特别国债水利项目建设征地实施方案》为准。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村集体土地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农用地按照不低于征地区片价的10%的标准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南王家庄村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定州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4月23日至2025年5月22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本公告可在定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特此公告。
联系人:马朝阳 联系电话:03122722001 地址:高蓬镇人民政府
定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3日
定州市人民政府
征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高蓬镇位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沙河定州市段(定无公路桥~定深公路桥)防洪整治工程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东至七堡村土地、南至位村土地、西至南王家庄村土地、北至国有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定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沙河定州市段(定无公路桥~定深公路桥)防洪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定行审项目〔2019〕429号),用于沙河定州市段(定无公路桥~定深公路桥)防洪整治工程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5841公顷,详见《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征地范围位于我市第Ⅴ区片,区片价标准为7.8万元/亩。具体补偿标准以市政府批复的《定州市超长期特别国债水利项目建设征地实施方案》为准。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村集体土地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农用地按照不低于征地区片价的10%的标准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位村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定州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4月23日至2025年5月22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本公告可在定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特此公告。
联系人:马朝阳 联系电话:03122722001 地址:高蓬镇人民政府
定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3日
定州市人民政府
征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高蓬镇七堡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沙河定州市段(定无公路桥~定深公路桥)防洪整治工程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东至定深公路桥、南至七堡村土地、西至位村土地、北至国有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定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沙河定州市段(定无公路桥~定深公路桥)防洪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定行审项目〔2019〕429号),用于沙河定州市段(定无公路桥~定深公路桥)防洪整治工程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9697公顷,详见《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征地范围位于我市第Ⅴ区片,区片价标准为7.8万元/亩。具体补偿标准以市政府批复的《定州市超长期特别国债水利项目建设征地实施方案》为准。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村集体土地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农用地按照不低于征地区片价的10%的标准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七堡村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定州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4月23日至2025年5月22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本公告可在定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特此公告。
联系人:马朝阳 联系电话:03122722001 地址:高蓬镇人民政府
定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3日
定州市人民政府
征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高蓬镇北高蓬社区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沙河定州市段(定无公路桥~定深公路桥)防洪整治工程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东至国有土地、南至北高蓬社区土地、西至国有土地、北至国有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定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沙河定州市段(定无公路桥~定深公路桥)防洪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定行审项目〔2019〕429号),用于沙河定州市段(定无公路桥~定深公路桥)防洪整治工程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113公顷,详见《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征地范围位于我市第Ⅴ区片,区片价标准为7.8万元/亩。具体补偿标准以市政府批复的《定州市超长期特别国债水利项目建设征地实施方案》为准。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村集体土地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农用地按照不低于征地区片价的10%的标准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北高蓬社区居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定州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4月23日至2025年5月22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本公告可在定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特此公告。
联系人:马朝阳 联系电话:03122722001 地址:高蓬镇人民政府
定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