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计量及标准“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的实施方案及抽查计划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21日 信息来源: 字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安排部署,持续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效能。根据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市场监管系统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本方案及抽查计划。
一、抽查事项、对象及比例
(一)计量
抽查事项为计量单位、计量器具、能效标识、水效标识。
抽查对象为宣传出版、文化教育、市场交易等领域;加油站、集贸市场、眼镜配制场所;商场、超市等商品经营场所。
抽查比例为10%。
(二)标准
抽查事项为企业标准、团体标准。
抽查对象为企业标准自我声明企业、团体标准自我声明社会团体。
抽查比例企业标准为3%、团体标准为1家。
二、抽查时间
计量事项抽查时间为2025年4月-11月;标准事项抽查时间为2025年5月-7月。
三、检查内容
(一)计量
1.计量单位使用情况。
2.在用计量器具检定、校准情况
3.能效、水效标识备案及合规使用情况。
(二)标准
1.标准技术要求是否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
2.标准编号和名称是否符合规定
3.标准功能指标和性能指标是否公开
四、组织实施
(一)检查对象及检查人员的抽取
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按比例抽取检查对象,由监管单位随机选派检查人员实施抽查检查。
(二)抽查结果公示
抽查检查工作结束后,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自抽查检查结束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录入抽查结果,并依法通过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抽查结果。
(三)抽查结果后续处理
1.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规章,市场主体公示信息抽查结果属于依法应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规定情形的,依法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
2.检查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依法依规处理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要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按照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抽查任务。
(二)严肃工作纪律。一是在检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按照检查工作规范进行实现抽查过程全程留痕和责任可追溯,杜绝随意性走过场式检查二是对抽查事项及内容,应当一次性完成检查,不得出现重复检查、多头执法等现象。
 
附件:2025年度计量及标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2025年3月21日
 
 

附件

2025年度计量及标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抽查计

划编号

抽查计

划名称

抽查任

务编号

抽查

类型

抽查

比例

抽查事项

抽查对

象范围

抽查时间

2025002

计量监督抽查

002

定向抽查

10%

计量单位使用情况

 

宣传出版、文化教育、市场交易等领域

 

4-11

10%

计量器具使用情况

 

加油站、集贸市场、眼镜配制场所

 

10%

能效、水效标识

 

商场、超市等商品经营场所

 

2025003

标准自我声明监督抽查

003

定向抽查

3%

企业标准

企业标准自我声明企业

5-7

1

团体标准

团体标准自我声明社会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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