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统计局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13日 信息来源: 字体:
 定州市统计局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
定统字〔2025〕2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和我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持续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提高调查对象依法统计意识,提升源头数据质量,结合定州市统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双随机抽查方式和原则
(一)规范抽查流程:一是使用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对统计监管对象随机抽选,随机匹配检查人员,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有针对性提高对中高风险企业、重点指标的选取比重。二是全程落实“三项制度”。认真执行《河北省统计局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河北省统计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河北省统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坚持规范透明,公开公正原则,除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及时、准确、规范向社会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工作计划、检查结果等信息。
(二)强化联合监管:坚持内部抽查和部门联合抽查相结合的原则。一是统计系统内部双随机抽查落实两年内不对同一企业进行再次检查(重点监管的除外)原则,年度抽查对象不少于监管对象总数的5%。二是深入推进部门联合抽查。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积极参与的原则,结合监管实际,科学合理确定联合抽查数量,使部门联合抽查成为常态化监管方式。
二、双随机抽查对象和内容
(一)检查对象:全市正常生产经营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资质内建筑业企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等。
(二)检查内容:一是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依法开展统计工作情况。二是主要经济指标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包括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产值、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商品销售额、营业收入等,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企业营业额、营业收入等,资质内建筑企业资质内建筑业总产值等,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商品房销售面积等,规模以上服务企业营业收入、应付职工薪酬、应交增值税、本年折旧、营业利润等,以及相关企业的能源消耗、从业人员期末人数、从业人员工资总额,企业研发情况等。
(三)现场检查:执法人员现场查看、询问企业执行统计法律法规情况,核查企业统计资料及相关财务、税务等资料,检查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制作《定州市统计执法检查现场笔录》、《定州市统计执法检查询问笔录》,现场取证,全程落实 “三项制度”。
三、双随机抽查时间安排
(一)4月30日前,完成一单两库核准、实施方案公示、双随机抽取等前期准备工作。
(二)5月6日—10月31日,开展现场执法检查,适时发起或参与其他相关部门的联合抽查。
四、提升检查效能
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指导监管。依法公示检查结果,接受社会监督,为开展协同监管创造条件;对问题情节较轻的责成及时整改;对问题严重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查处;对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依法开展联合惩戒;涉及违纪违法问题的及时按程序移交相关部门追纪问责。
 
 
 
 
定州市统计局           
202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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