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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收污水处理费的明白纸
各排水单位、个人:
污水处理费是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由排水单位和个人缴纳并专项用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和污泥处理处置的资金。依法足额征收污水处理费是落实国家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也是共建碧水蓝天的现实需要。为规范城镇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和使用管理,保障我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维护和正常运行。针对污水处理费的征收特此说明:
污水处理费是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由排水单位和个人缴纳并专项用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和污泥处理处置的资金。依法足额征收污水处理费是落实国家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也是共建碧水蓝天的现实需要。为规范城镇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和使用管理,保障我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维护和正常运行。针对污水处理费的征收特此说明:
征收标准: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为0.95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为1.4元/立方米。对使用自备水源的用水户,按其相应用水类别的征收标准征收污水处理费。
征收方式:使用公共供水的单位和个人,其污水处理费由定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定州市自来水公司、定州市东方供水有限公司统一在每月收取水费时一并代征。使用自备水源的用水户,其污水处理费由定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通知其上缴到地方财政部门。请广大市民和单位积极缴纳污水处理费,对于逾期拒不缴纳的单位及个人,将依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和《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4]151号)》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