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欺凌事件的干预帮扶
一、欺凌者
(一)法治教育。普及法律常识,认清欺凌行为性质和法律后果;进行社会常识教育,引导建立正确的社会交往价值观,培养健康人际交往习惯。
(二)心理辅导。培养同情心、同理心和情绪管理能力,增强自我反省、监督、约束能力,教授人际交往沟通技巧。
(三)行为矫正。学校与家长或监护人设立改进目标和举措,定期沟通改进情况。必要时,邀请公安机关或法治副校长参与行为矫正。
(四)重建社会关系。帮助回归班级生活,提供学习指导等帮助。
二、被欺凌者
(一)善意对待。不歧视、不质疑、不责备,引导表达真实感受,帮助消解不安、自责、恼怒等不良情绪。
(二)营造温馨氛围。注重陪伴、鼓励表扬、同辈帮扶,可交付一定事务性工作,帮助尽快回归正常学习和集体生活。
(三)教育辅导。教授正确面对和处理欺凌的方法,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开展心理辅导,纾解、疏导心理问题。
(四)接受恢复性课程。鼓励学习相关课程,参与交流与分享的学习群组,通过学习交流排解负面感受。
(五)治疗。发生心理或身体疾患时,联系相关医疗机构进行治疗。
三、围观者
(一)加强反欺凌教育。采用班级教学、学习群组等多种方式,借助案例分析、视频观看、角色扮演、参观调查、头脑风暴等多元手段,使学生了解到欺凌的严重危害,培养其对欺凌行为的正确认识和责任感,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勇于对欺凌说“不”。
(二)教会应对方法。遇到欺凌行为时应当坚决制止并及时报告或报警,不围观、不起哄、不火上浇油。为被欺凌者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尽早脱离被欺凌的困境。
四、持续关注重点班级、学生
重点关注发生过学生欺凌事件的班级,班主任应当特别关注有欺凌史和被欺凌史的学生。学科教师在日常教学时也应当留意观察有欺凌史和被欺凌史的学生,有异常情况及时向班主任反馈。
五、强化家校警联动
主动建立家校警联动和沟通机制,让家长、公安民警参与到学生欺凌的防治工作。指导家长在家庭生活中关注学生的心理情况,给予学生关心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