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综合量化评估方案
为规范我校管理,完善评估机制,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激励教师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学校考核项目
一、职业道德。10分
1.师德学习5分。 依据师德学习情况赋分。
2.民主测评5分。 由全体教师民主打分。
3.出现教学事故、安全事故、有违反职业道德行为、顶撞领导、同事之间闹矛盾等造成恶劣影响的,本项职业道德计0分。
二、工作态度。10分
由校委会成员按10、8、6三档打分,取其平均分
三、工作考勤。10分 (实行扣分制,扣完后可以继续扣)
1.由学校制定考勤制度执行。
2.本学期旷工超过一周的,本项计0分。
四、工作量。10分
课时工作量:主科指语数英,常识科指主科以外的学科。根据课时决定。有其他兼职的加入课时中。主课10分,副科8分,兼职根据工作量加分,总分不能超过10分。
五、班级管理。10分
由学校制定评分细则执行,要纳入安全、卫生等方面;非班主任根据所任教班级的最高成绩和最低成绩的平均分乘以 85%计入。
六、教学能力。(50分)
主要是根据每学期对任课教师的听课评课结果以及学困生转化程度,算出相应的得分
七、奖励加分。(以原始证件或发文为准,同一项目不重复加分,只记最高奖次;)
论文、课件、案例获奖、教材编写、实践作业制作和发表文章等。市级一二三优秀等奖分别计4分、3分、2分、1分;
课题研究。(按课题数累加,按本学期内的计算,课题负责人计满分,成员及50%的)
新立项每项记3分,新结题每项记5分。
在研课题,县级及以上每项计2分;镇级课题每项计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