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公安局涉企行政检查频次上限

发布时间:2025年05月15日 信息来源: 字体:

(一)检查事项:信息系统运营单位(企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频次上限:一年两次

(二)企业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运输、储存、使用等环节是否合法、合规;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并有效执行;相关许可证件是否齐全、有效;从业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知识和资质;易制毒化学品流向登记是否规范、准确等。

原则上,对重点涉易制毒化学品企业每季度检查不少于1次;对一般企业每年检查不少于2次。特殊情况:如企业存在安全隐患未整改、行业出现突出问题等,将增加检查频次。

(三)交通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机动车驾驶人资质情况车辆安全状况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检查频次上限:对列入重点监管生产经营单位中的旅游客运、公路客运、城乡公交、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及校车服务机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对使用校车(含接送学生车辆)的学校和幼儿园每两个月检查一次。对其他列入重点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检查计划,采取随机抽查和暗访检查的形式,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

(四)保安业检查事项主体资格与备案服务合同与记录管理制度与预案保密工作人员管理安全技术防范被投诉举报情况。

检查频次上限: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

(五)检查事项:

旅馆检查事项:

1、旅馆是否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

2、是否落实实名登记制度(如与公安系统联网);

3、安全设施(监控、消防)是否达标;

4、是否存在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

5、是否配合公安机关协查通报;

6、成年入住“五必须”落实情况。

娱乐场所检查事项:

1、是否涉嫌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

2、安全制度(如监控设备、安保人员配备);

3、消防设施是否符合标准;

4、是否违规接纳未成年人;

5、从业人员登记及实名管理情况。

检查频次上限:根据省厅《关于加强旅馆业治安管理执法指导见》,派出所每月、县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每年全面检查不少于一次,市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每年抽查数量不得少于辖区旅馆总数的10%。日常监督检查由治安部门或者派出所民警进行,并出示工作证件。

(六)检查事项:基础信息掌握、安全检查、处置有价值线索、责任民警和从业人员培训、打击破坏水、电、油、气重要基础设施和寄递物流渠道违法犯罪等内容。

检查频次上限:寄递企业每月应不少于1次,重要时期,重大活动期间按照要求增加频次。

(七)检查事项对全银行机构、银行自行押运公司及外包押运公司所涉及“安防设施建设总体要求,营业场所安全,自助设备、自助银行安全,业务库、保管箱库安全,联网监控中心、数据中心、数据机房、设备间安全,枪支弹药和运钞安全,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网络和数据安全”八项内容进行全面检查。全面建立底数清单,逐一建立不达标机构工作台账,逐项登记安全问题隐患,根据存在问题,制定达标整改方案,大力推动金融安全防范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以提升我省银行机构整体安全防范能力,强化各银行机构安全防范主体责任,积极提升银行员工自身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促进银行机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整体达标。

1、检查医院是否按照《医院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建设入侵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电子巡查系统,设置安全监控中心,实现医院内公共区域、重点区域视频监控全覆盖

2、医院重点部位(门卫室、各科室、重点要害部位)是否安装一键报警装置与医院安全监控中心联网,医院安全监控中心紧急报警与属地公安机关是否联网。

3、是否落实实名制就诊、分区就诊等诊区管理制度,在重点诊室、急诊、夜间值班科室及病房落实安保措施4、医院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供氧、“毒、麻、精、放”等药(物)品、易燃易爆品存放库房等重点要害部位是否按照相关规定或标准安装防护设施

(八)检查事项: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销售、购买、出入库、领取、使用、归还、处置等流向登记信息检查

检查频次上限:按照一定的时间周期,对生产、使用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构成重大危险源企业采取每月检查、微小实验室每季度或每半年,对危爆企业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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