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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频次上限
定州市财政局涉企行政检查频次上限规定
发布时间:2025年0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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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市财政局涉企行政检查频次上限规定
序号
2025年度
1
年度内对同一检查对象实施行政检查不超过1次。
2
根据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线索确需实施行政检查,不受频次上限限
制,但不得明显超过合理频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