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 名称 |
序号 | 事项名称 | 检查依据 |
定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1 | 矿业权人公示信息核查 | 《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
2 | 测绘行业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四条、第四十九条。 | |
3 | 对从事地质勘查活动的地勘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 《地质勘查活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 |
4 |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资质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 |
5 | 在“全国土地估价监管系统”备案的土地估价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六条、第十四条、第二十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自然资源部发布的《土地估价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实施细则(试行)》。 | |
6 | 对2025年3月底前省级批准的用海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 | |
7 | 涉密测绘成果使用和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二十八条;《河北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四十三条。 | |
8 |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监督检查 |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第二十二条。 | |
9 | 土地复垦监督检查 | 《土地复垦条例》第八条;《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第四十四条。 | |
10 | 林木良种繁殖材料,主要草种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常规原种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一条。 | |
11 | 普通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一条。 | |
12 | 进出口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一条;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24年第10号)。 | |
13 | 国家林草种质资源库外资源采集、采伐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八条;《林木种质资源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 |
14 | 国家林草种质资源库内资源采集、采伐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八条;《林木种质资源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24年第10号)。 | |
15 | 普及型国外引种试种苗圃资格认定 | 《普及型国外引种试种苗圃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24年第10号)。 | |
16 | 从国外引进林草种子、苗木检疫审批 | 《植物检疫条例》第十二条;《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引进林草种子、苗木检疫审批与监管工作的通知》;《普及型国外引种试种苗圃资格认定管理办法》。 | |
17 | 林草植物产地检疫证书核发 | 《植物检疫条例》第十一条。 | |
18 | 矿藏勘查、开采以及其他各类工程建设占用林地审核(国家级权限)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第三条;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22年第17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通知》。 | |
19 | 矿藏勘查、开采以及其他各类工程建设占用林地审核(省级权限)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第三条;《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通知》。 | |
20 | 临时使用林地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八条;《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第三条;《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通知》。 | |
21 | 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二条;《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第三条;《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通知》。 | |
22 | 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六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 | |
23 | 矿藏开采、工程建设等征收、征用或者使用七十公顷以上草原审核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三十八条;《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规范》;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23年第2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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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藏开采、工程建设等征收、征用或者使用七十公顷及其以下草原审核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三十八条;《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规范》;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23年第2号)。 | |
25 | 在草原上修建直接为草原保护和畜牧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四十一条;《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规范》。 | |
26 | 临时占用草原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四十条;《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规范》。 | |
27 | 在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修建缆车、索道等重大建设工程项目选址方案核准 | 《风景名胜区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 | |
28 | 省级风景名胜区重大建设项目选址核准 | 《河北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第二十七条。 | |
29 | 在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修筑设施审批 | 《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23年第3号)。 | |
30 | 在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地方级自然保护区修筑设施审批 | 《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 |
31 | 进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从事科学研究观测、调查活动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七条。 | |
32 | 国家林草局委托的野生动植物审批事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第三十七条、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十六条、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第七条、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23年第19号)。 | |
33 | 省林草局审批的野生动植物行政许可事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二十一条;《河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 | |
34 | 猎捕非国家和非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审批、在草原上采集麻黄草、金莲花、二色补血草(干枝梅)等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审批 | 《河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第二十一条;《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张家口承德地区草原生态建设和保护的决定》。 | |
35 | 测绘成果汇交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 | |
36 | 地图审核通过件内部联合随机抽查 | 《地图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八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 | |
37 | 房地产市场行政监督管理行为的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七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