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大鹿庄乡人民政府涉企检查事项清单

发布时间:2025年05月14日 信息来源: 字体:
 定州市大鹿庄乡人民政府涉企检查事项清单

2025

序号

领域类别

事项名称

设定依据

1

城市管理

对从事车辆清洗、维修经营活动,

未在室内进行,占用道路、

绿地、公共场所等的检查

《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

20231130日修正第三十八条。

2

生态环境

对农业经营主体因未妥善

采取综合利用措施,

对农产品采收后的秸秆及树叶、

荒草予以处理,

致使露天焚烧的检查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和禁止露天焚烧的决定》

2018727日修订第二十五条。

3

民族事务

对未按照要求生产、

经营清真食品的检查

《河北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

19991129日河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第十七条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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