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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频次上限
定州市大鹿庄乡人民政府涉企行政检查频次上限
发布时间:2025年0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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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市大鹿庄乡人民政府涉企行政检查频次上限
序号
事项名称
年度行政检查频次总上限
1
对从事车辆清洗、维修经营活动,未在室内进行,占用道路、绿地、公共场所等的
检查
3次
2
对农业经营主体因未妥善采取综合利用措施,对农产品采收后的秸秆及树叶、荒草予以处理,
致使露天焚烧的
检查
3次
3
对未按照要求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
检查
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