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医疗保障局2025年度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发布时间:2025年05月16日 信息来源: 字体:
 
定州市医疗保障局2025年度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年度行政检查频次总上限:3次                  
单位
名称
序号 抽查类别
名称
事项名称 事项类别 检查主体 检查依据 检查方式 检查内容及要求 备注
定州市医疗保障局 1 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进行监督管理 对定点医药机构基金使用情况日常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事项 定州市医疗保障行政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意见》等。 书面检查、现场检查、网络检查 定点医药机构是否存在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或者造成基金损失的行为。  
2 对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行为合规性的监督检查 对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行为合规性的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定州市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医保经办机构 《中共定州市委办公室 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州市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书面检查、现场检查、网络检查 对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货款支付及采购价格执行等情况。  
关于本站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定州市人民政府
网站标识码:1306820002
冀ICP备07026536号   冀公网安备 13068202000060号